唇枪舌剑难分胜负 “梦想方舟”侵权案开庭
〖2012-5-8 8:18:19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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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无锡商报 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浙江卫视《中国梦想秀》节目因打造“梦想方舟”涉嫌侵犯商标权,被江苏梦想方舟儿童体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5月3日,这起侵犯商标权案在杭州西湖区法院正式开庭。2个半小时的庭审火药味十足,双方律师唇枪舌剑,结果鉴于双方都提交了新的证据和主张,主审法官要求双方在15日内对各自主张进行证据补充。
 
    双方律师庭上唇枪舌剑
 
    5月3日9点,梦想方舟诉浙江卫视侵犯商标权案开庭。针对梦想方舟要求道歉、赔偿等诉讼请求,浙江卫视态度强硬。被告律师虽然承认浙江卫视《中国梦想秀》栏目中有使用“梦想方舟”,因为的确有一艘叫“梦想方舟”的香港游轮,《中国梦想秀》是依托这一事实存在场景进行了外景拍摄和节目的制作,但这属于节目制作中对“汉字的合理使用”,并不构成侵权。
 
    而且,他不认可梦想方舟提交法庭的损失财务报表,认为梦想方舟有夸大损失之嫌。被告律师还出示部分证据,证明《中国梦想秀》节目在对外宣传、招商、明星邀请、节目申报等程序中均未突出使用“梦想方舟”,所以要求法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梦想方舟同样对被告提交证据提出若干质疑。梦想方舟律师认为,被告提交法庭证据中的确均未使用“梦想方舟”,但属于故意隐匿事实而做的片面证据。事实上,在去年11月至今浙江卫视对梦想方舟的侵权从未停止。
 
    据了解,在获得法庭和对方律师的同意后,原告律师当庭接通网络,打开浙江卫视官网,“梦想方舟”主页赫然在目。带“浙江卫视中国蓝”标志的30秒视频广告中,“梦想方舟”字样也十分突出。原告律师强调,此宣传片版本是电视广告中普遍使用的版本,在去年末的浙江卫视“梦想方舟”选秀活动中曾大量使用。所以,梦想方舟请求法院根据浙江卫视使用“梦想方舟”进行宣传的实际获利(广告招商)和对梦想方舟经营造成的实际损失考虑判罚。
 
    鉴于双方都提交了新的证据和主张,主审法官要求双方在15日内对各自主张进行证据补充。
   
    节目策划合法性不可忽视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知名电视栏目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越来越多,央视《同一首歌》、《星光大道》等名牌栏目都曾因节目命名而官司缠身。2012年伊始,因各大卫视娱乐节目策划引发的侵权纠纷更是层出不穷。继湖南卫视跨年演唱会盗用北京插画师王云飞《粉色生灵》作为晚会背景影像,让“芒果体”成为新年走红的第一文体之后,浙江卫视《中国梦想秀》节目又因打造“梦想方舟”,被江苏著名儿童体验教育品牌梦想方舟以侵犯商标权为名告上了法庭。
    有专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所有人,对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可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任何单位及个人在此时间和应用领域使用已注册商标进行商业类活动,都是侵犯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利。商标所有人可依法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而知名电视栏目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越来越多,一些名牌栏目官司缠身,这些案件给中国电视的节目制作敲响警钟,应避免因忽视节目策划的合法性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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