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商标评审职能 高效服务社会经济
〖2012-5-7 8:41:00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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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布30周年,也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建制的第30个年头。30年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商标评审事业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商标评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高效服务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30年来,我们围绕中心工作,商标评审案件审理效能不断实现新提升。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和社会商标意识的提高,商标注册申请量的连年攀升,商标评审案件量也大幅增长,曾在一段时间内造成案件严重积压的局面。总局党组对这一问题高度重视,于2008年明确提出“三年解决积压,五年达到国际水平”的“三五”工作目标。为落实总局的工作部署,我们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深度挖潜,狠抓落实,有效解决了商标评审积压问题,将案件审理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
30年来,我们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展现新水平。我们始终坚持监管与发展的统一,进一步完善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制度,加大了对市场占有率高、科技含量高、出口创汇多、抵御风险能力强的企业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力度,提升商标价值和效应,促进企业利用商标做大做强和发展核心竞争力。至2011年底,在评审程序依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611件。我们加强对涉及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注册案件的审理,有力促进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我们始终坚持国民待遇原则,平等保护国外当事人的商标权益。
30年来,我们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制止商标确权领域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取得新成绩。近几年来,我们针对商标领域内恶意抢注行为呈现出的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的特点,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提前审理制度对恶意利用评审程序拖诉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通过审理案件时准确把握商标法倡导的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制止不正当注册行为,通过加大制止恶意注册工作的宣传倡导诚信申请和注册,不仅树立了商标评审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也为营造和谐有序的商标注册秩序创造了良好环境。
30年来,我们坚持改革创新,商标评审法制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不断迈上新台阶。我们不断加强商标评审法制建设,形成了以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商标评审规则为主体的商标评审法律法规规章体系。我们不断更新工作理念,改进审理方式,优化审理流程,相继出台了《商标评审案件审理工作制度》、《案件提前审理制度》、《商评委审理涉及驰名商标认定案件工作规范意见》、《商标注册程序性争议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等八项制度,确保了评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性,增强了科学性、有效性和前瞻性,积极地提升了工作效率。我们探索了案件调解和回访机制,案件审理中通过调解机制化解纠纷,审结后通过回访机制促使当事人真正从内心接受裁决,从而促进和谐,实现了案件审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0年来,我们以“三个过硬”为标准,商标评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30年来,商标评审机构设置从1个处成长为包括综合、受理、法律和审理等在内的9个处,商标评审干部队伍从3名常任工作人员发展壮大为包括70名正式人员和100名辅助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到50%以上的高素质队伍。我们以强化班子自身建设为重点,积极带动队伍建设,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强领导集体,把全委干部锻造成“三个过硬”的队伍,为达到国际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今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商标评审工作达到国际水平的目标任务,以夯实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强化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推进商标评审效能建设,切实做到更新观念、主动服务、依法评审和廉洁高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 何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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