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装冒牌“永久“ 陶某、张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获刑

〖2012-5-5 19:17:05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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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东方网  信息整理编辑:清杨
 
    在没有电动车生产许可证和相关检测设备的情况下,陶某雇佣张某在上海市宝山区的民房内拼装并出售假冒的“永久”电动车,非法经营数额达11万余元。日前,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对陶某、张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作出判决:判处陶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8年,陶某从案外人处购得“永久”电动车标识。2009年8月,陶某着手拼装假冒的“永久”电动车出售牟利。他还聘用张某负责采购和发货。陶、张二人每月组装几十台假冒的“永久”电动车出售,至案发时非法经营数额达11万余元。2011年6月,上海市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从陶某处查获并扣押永久牌标识500份、配件及电动助力车等。陶、张二人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件审理过程中二人还主动退出违法所得。

  杨浦法院审理后认为,陶某、张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严重,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鉴于陶、张二人有自首情节,并退出了违法所得,依法从轻处罚。(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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