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开展商标代理组织专项执法重点整治11类违法行为

〖2012-4-13 8:36:13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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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法制网  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上海市工商局日前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标代理组织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商标代理组织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等违法行为。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11类违法行为:

    无照从事商标代理业务;

    实际经营地址与其法定住所不一致,经行政指导后仍未改正;

    商标代理组织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

    商标代理组织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商标代理活动,或为从事上述活动提供便利;

    商标代理组织接受同一商标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委托;

    商标代理组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代理组织合法权益;

    商标代理人私自接受委托,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取委托人财物;

    商标代理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诱导他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

    商标代理人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商标代理组织执业;

    商标代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把未经公开的代理事项泄露给其他机构和个人;

    在明知委托人的委托事宜出于恶意或者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具有欺诈性的情况下,商标代理人仍接受委托。(记者 姚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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