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友家私一审败诉“全友”案

〖2012-4-10 16:56:56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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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网  信息整理编辑:清杨
 
    近日,全友家私有限公司(下称全友家私)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及涉案第三人成都全友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全友电器)关于“全友QUANYOU”商标(下称被异议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已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全友家私未能阻止全友电器上述“全友”商标获准注册。
  
    据了解,针对全友家私诉商评委时所主张的其“全友”商标已成为家具商品上的驰名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将致使其驰名商标利益受损等理由,法院审理后认为,全友家私提交的用以证明其“全友”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中,部分证据时间形成于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后,另外部分证据则与其“全友”商标的使用无关,不能证明其“全友”商标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前在家具商品已经处于驰名状态。据此,法院认定商评委的裁定结果正确。
  
    截至发稿时,记者了解到,全友家私已就一审结果提出上诉。
  
    值得一提的是,全友家私对被异议商标提起异议后,案外人李某亦对被异议商标提出异议,称全友电器在第11类灯、水暖装置等商品上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属复制、摹仿其在第11类电热毯、取暖器商品上申请的“全友QUANYOU”商标。但李某引证在先申请的该“全友”商标,因异议期内被全友家私提出异议,并已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裁定异议成立而不予核准注册,李某针对被异议商标的异议理由亦由于“已不具有商标申请在先的权利”而未获支持。(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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