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变为避孕套,商评委遭起诉
〖2012-3-30 8:30:01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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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在避孕套上申请注册“百度”商标被核准,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在线公司)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第三人深圳市夜来香保健品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夜来香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北京一中院受理了这起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据悉,“百度”商标(下称诉争商标)由深圳夜来香公司于2005年4月3日提出注册申请,于2008年2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0类“避孕套”等商品上。百度在线公司于2010年3月29日对诉争商标提出争议申请,商评委于2011年12月2日作出裁定(下称被诉裁定),诉争商标予以维持注册。
    百度在线公司不服被诉裁定,于2012年1月29日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诉争商标是对原告商标的复制和摹仿,必将误导公众,并对原告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原告商标在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在中国驰名;在第三人不持异议的情况下,被告应对原告商标驰名事实予以认定;第三人存在大量恶意抢注他人知名品牌的现象,且从未将诉争商标投入使用,应该从严掌握确权标准;诉争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将误导公众,并且造成对引证商标的淡化和贬损,损害原告利益。诉争商标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不予核准注册的情形。构成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所指的“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综上,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目前,本案仍在审理之中。(记者胡嫚 通讯员陈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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