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的商标不能乱“借” “画蛇添足”构成商标侵权
〖2012-2-21 13:27:31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义乌商报 中国商标专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近日,根据举报,浙江省义乌市工商局经检大队执法人员前往机场路某燃油助力车商行进行检查,发现其出售的助力车前车轮挡泥板上标有“MICHELIN”商标字样及米其林人物图像。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相关授权文件,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未售出的11辆侵权助力车予以了扣押。
经调查,当事人从江苏某摩托车公司购进标有“MICHELIN”商标字样及米其林人物图像相同的助力车15辆,截至案发时共销售了4辆。而令执法人员啼笑皆非的是,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时竟认为在挡泥板上贴有他人的商标关系不大,本意是作为车贴美观好看的。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经销商要有商标专用权的意识,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只要使用了他人未经授权的注册商标都构成侵权。(吴佼 方清源)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