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K”变身“BBR” 山寨“步步高”赔偿3.3万

〖2012-1-29 8:2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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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温州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亦晨
 


    一台“步步高”手机,只卖300元,广东步步高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出售仿冒山寨机温州某通讯维修店告上法庭。近日,温州鹿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该手机维修店店主赔偿“步步高”公司3.3万元。

  据了解,市民金某在温州市区洪殿街道经营一家通讯设备维修店。2011年8月3日,“步步高”公司营销代理人到金某维修店,发现该店销售的“BBR”手机,外包装与“步步高”公司“BBK”i531型号音乐手机外包装一致。随后,“步步高”公司一纸诉状将金某告上法院。

  “步步高”公司代理律师称,其公司生产BBK(步步高)音乐手机在国内拥有极高人气和市场占有率。金某未经许可,销售仿冒其“BBK”商标“BBR”手机,侵犯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要求金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

  而金某辩称,对侵犯“步步高”公司手机商标不知情,同时,作为零售商,自己无须在进货时分辨手机型号及商标。金某说,自己所售手机商标为“BBR”,除相似外,其余地方没有关联,不会对公众造成商标误认,自己行为亦没有构成商标侵权。

  经审理,法院认为,金某未经“步步高”公司许可,擅自销售与“步步高”公司注册商标“BBK”近似“BBR”手机,外包装一致,误导公众,属于侵犯“步步高”公司商标专用权行为。金某系个体工商户及其侵权产品销售价格等因素,其侵权行为系销售仿冒注册商标商品,依照《商标法》有关规定,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3.3万元。(通讯员鹿轩 记者王科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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