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忠喜”之争仍有余波

〖2012-1-7 10:37: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亦晨
 


   备受关注的“牛忠喜”权属之争,于2011年7月由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后已经告一段落(详见本报2011年8月12日第7版)。而日前“牛忠喜烧饼店”传承人牛贵生以“非法占有国有资产”为由,将“牛忠喜”商标持有人刘福强投诉至新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要求对其商标权进行争议。

    “在国有公司未改制前,刘福强利用职务之便将‘牛忠喜’商标转至其名下。”据牛贵生之子牛奔介绍,2007年12月,新乡市饮食服务总公司实现改制,“‘牛忠喜’商标待权属纠纷解决后再按国家规定办理”。而在2007年4月,刘福强利用职务之便,将“牛忠喜”商标转至其名下并开设相关分店。牛奔称刘福强在受让“牛忠喜”商标的过程中未支付相关费用,涉嫌非法占有国有资产。

    对此,刘福强接受采访时称:“对方是在胡搅蛮缠,公司当时都签有合同”。据刘福强介绍,在饮食服务总公司改制前,由于多起案件涉及到“牛忠喜”商标,因此当地国资委未对其进行评估和出价;而对于其受让“牛忠喜”商标的行为,是基于新成立的牛忠喜公司的需要和特定的历史环境,在转让合同未签订之前商标转让行为已完成。同时,刘福强称日前已向当地国资委提交报告申请,表示在当地国资委对“牛忠喜”商标经过评估后,会支付相关商标转让费用。

    对于该事件进展,本报将继续保持关注。(谢环东)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