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被控假冒注册商标罪 被告将被驱逐出境

〖2012-1-6 8:0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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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青岛网络电视台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今天上午9点半,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阿迈尔·伊布拉西姆·萨利赫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这是市中院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以来审理的第一起一审刑事案件。被带上法庭的被告人阿迈尔是伊拉克人。在2011年6月份,他通过代理商同山东某制动元件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委托其代为生产刹车片,并且要求生产公司在成品上使用“TOYOTA”、“NISSAN”、“MAZDA”等商标,后被告把该批产品共计12640套发往利比亚,但在报关出口时被黄岛海关查扣。

  案发后,阿迈尔主动从迪拜赶到中国投案,并且解释说,他并不知道“MAZDA”、“NISSNA”和“TOYOTA”在中国是注册商标,他也是通过生产公司发来的邮件图片来确认刹车片样子的,当时他提出的要把三种品牌的名称印在产品上,只是为了表示刹车片可适用的车型。

  接着,阿迈尔发誓自己是个合法商人,在这件事上他确实有错,但真的不是故意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庭审中,被告将注册商标印上刹车片是否为主观故意行为,成为了本案的焦点。被告辩护律师列出了阿迈尔事后不顾代理商反对,坚持来中国自首并缴纳罚金等10项证据,试图证明被告的清白。经过审理,法院驳回了辩护意见,认为被告假冒注册商标罪罪名成立。

  最终,被告人阿迈尔被判处驱逐出境、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在案扣押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被依法没收。被告当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诉。据了解,这起案件是山东首例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案件,它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划归统一的审判庭审理,统一了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标准,减少不同诉讼程序之间的衔接障碍,全方位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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