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仕”赢回应有商标权

〖2011-12-29 17:0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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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合肥日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亦晨
 


    28日,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工商局获悉,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因商标被别人以近似文字抢注而引发的商标争议案,近期已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对方商标专用权、赢回了应有的商标权。

  据了解,2011年2月,广州市某广告公司负责人马某向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举报,称其“丽仕”注册商标被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侵权使用,要求该局予以查处。经查,与争议商标谐音的联合利华的“力士”注册商标,曾还拥有繁体“麗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繁体“麗仕”与“丽仕”的外形极相似且读音相同。因后期没及时续展,而过了有效期。而据联合利华公司反映,马某曾主动找到他们,以诉其侵权相要挟,意欲高价转让“丽仕”商标。鉴于上述调查结果和联合利华“力士”商标的驰名性,经开区工商分局对举报人的商标注册用途产生了疑问。

  为帮助联合利华公司捍卫自己的商标权利,经开区工商分局协助厂家迅速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商标争议申请,并通过省、市工商局层层介绍联合利华企业的相关情况以及商标在先使用的有关证据,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提供了大量依据。(王凤华 记者徐颖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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