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论:在商言商的“中南海”商标

〖2011-12-28 8:1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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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清杨
 


    一个控烟组织看着“中南海”的商标不爽,认为烟厂用这个中央机关所在地命名烟草产品,而烟草产品又是公认有害的东西,两者联系起来不但有损政府形象,也误导消费者产生该产品是国家认可、品质有保证之类的印象,所以应该撤销这个商标。
 
    关于这种事,法律在2001年已经有了规定,从这个时间开始,不再允许“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标志作为商标使用。“中南海”这个商标注册于1997年,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不该秋后算账。而起诉的一方认为,这个商标在2007年到期之后,应该不让烟厂再使用。一个产品的商标是这个产品的标志,如果这个商标延续多年、已经有了稳固的知名度、具有了很高的商业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取消这个商标就等于是杀掉这个产品。所谓法不究溯及往的原则,应该延续到这里才是。 

    国内刚有网络的时候,国外各类奇怪的网站都能上。有位仁兄算是国内较早触网之人,某天很自豪地给其他同事演示网络的使用,有位同事就说了,咱看看美国人的网站是啥样。结果这位满怀信心地就把“白宫”的英文输入进去了,结果出来一看,挂着白宫名号的是个色情网站。

    估计美国政府也挺郁闷,无论这个国家怎么宽容、多元,把总统府弄成了色情网站,想必谁心里也不会痛快。问题是商业就是商业,如果色情网站在这里合法,人家就是做合法生意,而且商业讲究一个先来后到,我先注册了之后,其他人就不能注册了,你不爽的话有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颁布一个法律剥夺这个域名,一种是只能随他去。美国政府不是没干过蠢事,但没蠢到让自己成为笑柄。如果真按照第一种方式做了,这脸丢得比色情网站大。人家那里是商业立国,一切还是按照商业规律办事。当然,白宫有自己的网站,域名的后缀不同,这也可能是不打算找回这个场子的原因。 

    我个人感觉,控烟组织控烟的想法是正常的,但这个正常是在中国这种商业氛围之下的正常。一般来说,把政府的地标当作商标、并且希望获得正面的认可与产品形象,怕是咱这里的一种相当奇怪的商业思维模式,不但商家有时候这么做,连反对这种做法的人也这么想。倒不是说政府地标性建筑不能表达某种意思,而是这种联想的产生,基本上与商业本身无关,而是与潜意识当中某种思维逻辑有关。 

    法院判控烟组织败诉还是值得夸奖的,在商言商,别扯这么多不靠谱的政治因素在其中,尤其别借着政治的棍子打人,因为这种政治禁忌往往会扩大化,如果加上什么民族自豪感啥的,再弄个不能过于低俗,这生意可就真的没法做了。都这个年代了,还有一个貌似正义诉求的组织用这种手段试图实现它所认为良好的社会效果,不能不说咱这里的商业环境还是挺有问题的。(五岳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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