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C网站高买低卖引发侵权争议

〖2011-12-9 14:2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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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ochirly”(欧时力)品牌在女装市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近日,六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度公司)经营的耀点100网站(www.yaodian100.com)以直接销售的方式出售价格低廉的 “ochirly”商标女装,引发了广州尚岑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岑公司)的不满,尚岑公司以六度公司销售仿冒“ochirly”商标女装为由,将其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商标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及合理支出6.4307万元。

    尚岑公司称,其是“ochirly”商标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经调查发现,六度公司经营的耀点100网站(www.yaodian100.com)以直接销售的方式大肆出售仿冒 “ochirly”商标女装。原告分两次在该网站上购买了3件标有“ochirly”商标的女装。庭审中,被告辩称其网站上销售的“ochirly”品牌服装完全自正规渠道购得,不是假冒商品,并提交了购物清单及发票。现有证据显示,耀点100网站创设于2010年,本案讼争事实发生于其建站之初。 2010年8月2日,被告在欧时力上海正大广场浦东店购得“ochirly”品牌女装31件,共计货款为1.3406万元,随后将这些服装在耀点100网站上公开出售,初以原购得价销售,后为清货将价格调至低于购得价,已售罄。对于本案的处理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网站上高买低卖“ochirly”品牌服装,实质上利用了原告品牌的知名度提升自身商誉,但会对原告“ochirly”品牌服装的价格体系以及美誉度造成一定伤害。即使不构成商标侵权,也构成不正当竞争;另一种观点是,“ochirly”商标权利人在将商品合法投放市场后,商标权即穷竭,不能对该商品进一步流通如转销、分销等进行干预,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

    目前,本案仍在审理中。(记者 胡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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