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灯”仿冒“双灯” 3人获刑被罚款
〖2011-11-22 16:2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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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江苏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亦晨
    经查,从2008年9月至2009年4月,被告人陈某某、孙某、孙某某在共同经营(江苏省)东台市民心卫生纸厂期间,为增加产品销量,假冒胜达集团江苏双灯纸业有限公司(下陈“胜达双灯”)的“双灯”注册商标,生产、销售“汉灯”卫生纸6869件,非法经营额323268元。
经营两年案值80多万
2009年4月至2009年9月,被告人陈某某在单独经营东台市民心卫生纸厂期间,假冒“双灯”注册商标,生产、销售“汉灯”卫生纸14054件,非法经营额555285.5元。
2009年9月11日,盐城市东台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东台市民心卫生纸厂扣押了尚未销售的假冒“双灯”注册商标的“汉灯”卫生纸524包,计26.2件,非法经营额943.2元。
为增销量“傍名牌”
据陈某某供述,其在与孙某、孙某某合伙经营期间,为了增加产品销量,决定使用“汉灯”作品牌,并对“汉”字作了美术处理,使它从外形上与“双灯”牌卫生纸的“双”字非常相似。“汉灯”卫生纸无论是外包装分的规格,还是所采用的颜色、图案、文字等都与“双灯”卫生纸非常相近。
根据查证,这个团伙首先开始使用其他品牌外包装,销路不好,后改用“汉灯”外包装。“汉灯”牌商标图案,与“双灯”牌卫生纸很相似,若不细看,就可以认为是“双灯”卫生纸。仿冒“双灯”后,销售量较之前大为增加。多位销售人员证实,假冒“双灯”卖得很好。
李鬼猖獗,让生产厂家叫苦不迭。据胜达双灯打假办主任蒯本化介绍,假货猖獗,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公司专门成了打假办,专事打假。东台的这起案件,即是他们的成果之一。在几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经射阳警方出动数名警力,才端掉这一制假窝点,相关当事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情节严重被究刑责
2009年11月,3人被射阳警方刑事拘留。3人表示,之前一直不知道仿冒产品也是犯罪。
蒯本化说,假冒产品价格虽低,其生产工艺粗陋,卫生等无法达到要求,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相关的工序也是能省就省。因此,购买这样的产品,虽然价格便宜,实际上是不安全的。
市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孙某、孙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系共同犯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陈某某、孙某、孙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处罚金14万元,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8万元,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处罚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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