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菱”品牌保卫战燃起烽烟
〖2011-11-9 13:3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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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安徽法制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我们是在清理市场,维护美菱品牌的价值和市场。 ”“我们拥有合法授权、合法的合作协议,你们怎么能随便收回授权,还指责我们侵权呢? ”11月3日,在合肥市中级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庭上,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和以“美菱”命名的多家民营企业对簿公堂,这场对于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来说称得上维护品牌的维权官司,却让很多当被告的“美菱”企业直喊冤。
     “美菱”品牌打起维权官司
为国人熟知的美菱品牌一直是安徽的骄傲。据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股份公司)介绍,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集团)作为美菱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拥有多项“美菱”的商标使用权,但是自2002年开始,美菱集团开始向很多民营企业授权使用“美菱”字号和商标,逐渐形成美菱木业、美菱日用品、美菱橱柜、美菱通讯、美菱小家电等民营企业。“这并未经过美菱股份公司的许可。 ”
此次,美菱股份公司起诉的多家企业,除了美菱日用电器有限公司、美菱小家电有限公司以及美菱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这三家以外,还包括美菱车业有限公司、美菱橱柜有限公司、美菱环保设备技术有限公司、美菱安全防范产品有限公司、美菱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美菱木业有限公司等。
     美菱股份公司:我们在清理市场
2010年8月,美菱股份公司向美菱小家电在内的多家商户发出商函,告知:虽然对“美菱”商号的使用取得了美菱集团的书面授权许可,但是授权并未明确具体的时间,同时,美菱集团也未向授权公司收取任何对价,属于免费使用,因此,有权随时终止商号授权。“虽然都称为“美菱“,其实他们并不是美菱股份公司的下属企业,这些企业由于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造成美菱的声誉受损。 ”美菱股份公司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些消费者打电话到美菱股份公司,质问产品质量,“但是这些产品的确不是我们生产的,但消费者相信“美菱“品牌而购买了产品,这让我们也莫口难辩。 ”
在各家企业迟迟没有回应的情况下,今年,美菱股份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各家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美菱”字样的企业名称,更改互联网域名,赔偿经济损失等。因为他们认为这些企业的行为侵犯了美菱股份公司的驰名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 美菱相关企业:我们是合法下属 “我们当然是美菱集团的下属企业。 ”美菱日用电器有限公司的张圣明总经理称,自己的公司成立于2004年,当时和美菱集团签署合作协议,授权使用“美菱”商标,“这是美菱集团引进民营资本的举措。 ”张圣明告诉记者,他是美菱集团的老员工,1988年进入,2000年离开集团。打拼了一段时间,因为看到老东家在进行民营资本合作,所以才筹资,成立美菱日用电器有限公司,成为美菱集团的下属企业,每年都有集团分配的生产和销售任务。“现在不但否认我们的下属企业身份,还让我们停止使用商标,那我本来就是依附美菱的品牌才成立的公司,几百员工,近千万资产,如何维持下去呢? ”
和张圣明有同样说法的还有其他的被告。“其实我们有的公司也有美菱集团的股份,有的是品牌合作形式,但是商标使用,我们都是按照协议,缴纳使用费,不存在免费使用。 ”
据了解,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是安徽省第一家上市的股份制企业,先后注册了五枚“美菱”文字商标,其中使用在电冰箱上的“美菱”商标,1997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评定为驰名商标。早在2005年,四川长虹已经收购了美菱股份公司,成为美菱股份公司实际的控股人。目前的维权官司究竟有何定论,尚待法院进一步审理。(记者唐欢 李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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