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芝酒业“国”字当头陷违规
〖2011-10-26 15:3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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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酒之园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记者25日获悉,日前已有酒商就景芝酒业将“国标芝麻香”的宣传语打在包装上的问题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反映,目前工商执法人员已对此展开调查。
据了解,今年7月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标准中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资料显示,国家明确以“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多次拒绝“国酒茅台”作为贵州茅台的注册商标。由此可见,国家对产品宣传的监管导向十分明确,对傍“国”字头的行为说“不”。
虽然景芝只是将“国标”字眼标注在包装上,并未申请为商标,但其意图还是明显有违工商总局的大方向。因此,山东省工商局最终如何裁判景芝很可能成为一个具有标志意义的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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