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259箱“茅台”被扣留

〖2004-10-28 10:4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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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娃哈哈”延边遭遇侵权后,“茅台”酒也有了同样的遭遇,日前,龙井市工商局已经将259箱侵犯“茅台”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茅台镇老字号”酒扣留,并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

  龙井市工商局经济违法稽查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日前,龙井市朝阳川镇市面上出现一种叫“茅台镇老字号”的酒,从外观看,与茅台酒非常相似,给消费者造成误导。他们在朝阳川镇一饮料厂仓库内查获了侵犯“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茅台镇老字号”酒259箱,在这种酒的外包装盒上注明的生产企业为“成都市开明就业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为“开明”牌,厂址为“成都大邑王泗经济开发区”。在该酒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注着“茅台镇”三个字,与中国贵州茅台酒业集团注册的商标“茅台”酒极易混淆,因此侵犯了“茅台”酒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有关规定,龙井市工商局经济违法稽查分局将涉案的259箱“茅台镇老字号”酒扣留,并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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