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寨”旅游名片重回故里 鄂皖之争终划句号
〖2011-10-9 11:2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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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六安新闻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亦晨
    自去年(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国家商标局裁定给湖北省国有罗田天堂寨林场的“天堂寨”旅游类注册商标后,今年又传喜讯。近日,天堂寨旅游协会正式拿到了国家商标局颁发的“天堂寨”旅游服务商标注册证。
    天堂寨为大别山主峰,海拔1729.13米,位于安徽金寨县、湖北罗田县、英山县两省三县交界处。在天堂寨旅游资源开发中,起步最早、投入最大的是安徽金寨县,经过20多年的投入、宣传和经营,在华东地区已享有一定的知名度,被誉为“华东最后一片原始森林”,是六安市乃至安徽省旅游服务中的一张靓丽的品牌。而“天堂寨”旅游商标却被湖北省罗田县抢先一步注册在旅游服务类上。
    2008年11月,得知这一不利消息后,安徽天堂寨风景区管委会以及安徽省内相关工商部门压力很大,安徽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及时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复审请求。在此后2年时间,为了不使六安市的旅游名片旁落他人,在安徽省、六安市两级政府的支持下,市工商局和天堂寨风景区管委会先后4次派人赴国家商标局汇报、沟通、协调,市工商局对此事态的进展进行了全程跟踪服务,最终于去年6月盼来商评委作出的裁定,撤销国家商标局裁定给湖北省国有罗田天堂寨林场的“天堂寨”旅游类注册商标。“天堂寨”商标之争取得初步胜利。
    紧接着,在市工商局的指导下,以天堂寨旅游协会的名义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注册“天堂寨”旅游服务商标的申请,并于2011年2月21日获准注册,并经过3个月的公告期后于不久前天堂寨旅游协会正式拿到了国家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至此,“天堂寨”商标之争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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