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麦”商标之争尘埃落定--仍属淄博
〖2004-10-26 22:3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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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晨报消息:
在“黄河龙”商标争议尘埃落定后不久,历时3年的“银麦”商标之争,25日终于有了归属,山东淄川福临门酿酒厂终于化险为夷,拥有了该商标。
3年前,蒙阴啤酒厂对淄川福临门酿酒厂申请的第1619554号银麦商标提出异议,认为“银麦”商标为异议人所独创,是山东省啤酒市场上名列前茅的知名品牌,是山东省著名商标,在全国10万吨以上啤酒企业产量序列中名列第14位,怀疑福临门酿酒厂是恶意模仿和抢注。
而福临门酿酒厂认为,异议人商标是第32类“啤酒”,被异议商标“银麦”YM及图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3类的“烧酒”,含酒精的液体、米酒、果酒,不在同一大类。双方商标使用商品虽然都属于含酒精饮料,但存在不同生产工艺、原料,依照社会通常观念,并不属于类似商品,因此构不成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25日,淄博天资商标事务所收到国家商标局文件裁定:山东省蒙阴啤酒厂对银麦商标异议理由不成立,同意山东淄川福临门酿酒厂注册“银麦”YM及图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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