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质押贷款的提法是错误的

〖2011-9-21 8:1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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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工商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最近浏览报刊网络,频频见到关于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消息,但其中不少混淆了商标和商标权的概念。如某报刊登了标题为《企业商标品牌可质押贷款》的新闻,某网站刊登了《商标质押开辟贷款新路》、《南宁市首次推行商标质押贷款》的消息等。值得指出的是,商标质押贷款的提法是错误的,准确的提法是商标权质押贷款。 
    
    商标权质押贷款是近年来发展较为迅速的新型信贷方式,对创新型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紧张、加速知识产权资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获得了金融界、企业界和社会各方面越来越多的认可。国家工商总局2009年9月10日公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以来,各地相继制定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实施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利用多年来积攒的无形资产进行融资合作。在工商部门的引导下,一些企业相继质押商标权,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目前地方来稿中,关于此类消息的报道逐渐增多,但有些通讯员没搞清商标和商标权的不同,就连本报记者采写的稿件也犯过此类错误。

    商标和商标权的含义不同。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标志。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使自己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销售的商品,与其他商品有区别,而在商品或其包装上,以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制作的标志。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其作用主要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秩序。

    由此可见,商标只是一种识别标志,它是不能用来质押的;商标权则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于抵债,即依法转让,也可以通过质押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赵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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