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幸福”,欠点创意

〖2011-7-26 8:0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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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珠海在国家工商局抢注了“幸福之城”的城市商标,当有关官员说到这个商标珠海可以“独享”十年时,言语间非常幸福非常喜洋洋。(7月25日《广州日报》)

  且不说珠海十年之后该当如何,也不说其他城市不能“幸福”又该当如何,我只想说城市的“后G D P排名时代”来到了,经营城市、打造城市品牌的一场全国运动已然从星星之火到燎原之势了,我的证据是C C T V上的城市品牌广告已经越来越多,这个地方好客,那个地方大美,浪漫之都熊猫故乡……突然感觉到,率先幸福的其实是C C T V广告部,他们确实应该相信“品牌”的力量。 

  把城市当商品来打造,特别是当成旅游产品进行品牌化营销,这种商业化运作非常正常。说到品牌化营销,流程大概是这样的:首先看市场需要,其次看自有资源或自我禀赋,然后进行研发产品、清晰定位,和竞争对手有差异,抢注一个估计会火的品牌,一边做好产品和服务,一边打广告……城市品牌建设大体亦然,而其中最重要的我以为是透彻地认知自我禀赋,这个城市到底有什么拿出来绝叫出来响的东西,恰如其分地提炼特色,比抢注什么牛气的流行关键词更重要,注册品牌和抢注域名应该还是有差别的。

  具体说到珠海的“幸福”,我以为概念大了,大了就容易大而无当,特色没了,细节没了,记忆点没了。中国人喜欢所谓大气,其实往往是喜欢官气,架子大,口气大,爱用顶级形容词,能用“国家级”的,不用“省市级”的,更不能用“县团级”的,尤其是城市品牌的推广,往往是官方组织,官方花钱,长官意志不免是“最有水平”的,所以纵观全国的“城市品牌”或“城市广告语”,“恢宏大气”的多,机巧贴切的少,间或有个别有“特色”的如“叫春的城市”,那种诙谐也是公款豪宴上讲黄段子的那种诙谐,除了粗鄙还是粗鄙。 

  城市可以“商业化”,更可以“文化”,但拜托千万不要“政治化”,这里把“化”替换成“气息”可能更准确一点,有商业气息,有人文品位,但不能有官气,起码不能官气太甚。既然考虑到城市品牌,便应该想到一个城市的山水精神人文气息要有别于它,就要在炼字上下功夫,向为大观园题写匾额楹联的贾宝玉学习,不能和注册互联网域名似的,认为越流行越容易输入就越好。领导同志在一些纵览全局的讲话时,经常会有些方向性的提法,比如“发展”,比如“和谐”,比如“文明”,比如“幸福”,一个城市在为自己设计广告词的时候,如果要考究用字用词,就不应该抄袭这些提法,避免让公众误以为旅游部门时时刻刻都在宣传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锐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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