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质疑的不仅是“不点名”批评

〖2011-5-8 17:3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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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华声在线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清杨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2010年工商机关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十大典型案例》,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公布的10个典型案例中都没出现违法企业、商家和经营者的名字,而是用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贸易有限公司来代替。(见中国新闻网相关报道)

  这个消息披露后,网友纷纷对国家工商总局“不点名”式的批评表示不理解。网友的强烈质疑是有道理的。既然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是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典型案例,自然也就是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典型案例。那么公布违法企业和个人的名字,无疑能对违法者和后来者起到震慑和教育的巨大作用。很遗憾,此次国家工商总局却反其道而行之。据其内部人士透露,这样做的居然是为了社会稳定和谐。事实上,这份案例发表后,违法者的确很淡定,但作为社会主体的民众却深感不安,情绪很不稳定,社会反倒变得有些不和谐了。这些,大家都讨论较多,按下不表。

  带着几分好奇心,我在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找到这份通报文件的原文。细读之下,发现这份通报该质疑的不仅仅是“不点名”批评这么简单。通过对这10大案例情况的总结,我分析发现还有另外这么几个特点:

  一、令人惊奇的是,这10个案例全部分布在大城市,其中广州4宗、北京3宗,二者相加占了7成的比例。10个案例都在大城市,可以勉强解释成大城市是目前中国经济的活力和重心所在,发生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的概率相当比较高。但广州、北京两地占据了七成份额,如何解释比较好呢?是广州、北京两地工商部门工作积极还是其他地方太不积极了呢?或者广州、北京两地是假冒商标产品的重灾区,所以更容易出“业绩”呢?

  二、所有案例均最终只对销售假冒商标产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查处,而并没有积极向上追究假冒商标产品的生产源头,更未对生产源头的违法企业和个人作出任何处罚。这是个奇怪的现象,如果说各地工商部门一个都没去追查,貌似说不过去。要是说这些违法企业和个人都是硬骨头,把所有罪行都自己扛,那更没人敢相信。当然也可能是各地工商部门都不约而同地把自己的功劳给忽略了,这个恐怕更不可能,谁不想自己的荣誉更耀眼呢。最后,只有一种可能,各地工商部门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点到为位,不扩大不株连不贪功,坚决地维护社会稳定。这种服务态度其实很消极,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三、所有案例的标的尽管都上了万元,但并不算大,最多的也不过数十万元。在目前中国假冒产品横行的情况下,这些数字算不上典型大案的标准。这10个案例中,违法企业和个人的假冒商标产品均为购入,也就是说,他们只销售假冒商标产品产业链下游的一个环节甚至是一个点。一个点的涉案金额都能达到数十万元,不难推测实际涉案的总金额会有多大。这所谓的10大典型案例,都不是大案,更谈不上什么典型。10大典型,实在是名不副实,因为真实典型的案件,根本就在没破出来之前被放弃了。

  和联合利华一样,我也比较充分地了解中国国情,在强烈质疑“不点名”批评的同时,也对国家工商总局的此次通报表示尊重。不过我想说的是,国家工商系统,你们的工作做得并不好,民众很不满意。在此,我想不必再引用近年来各种伤心的产品安全事件来佐证,你懂的。

  不过话也说回来,其实只要勤快些,尽职些,工商部门的工作也不是干不出成绩来。国家工商总局通报的这10个案例中有6起是检查中发现的,4起是举报后查处出来的,这说明只要认真对待群众的举报,深入市场多做一些检查,打击假冒伪劣、规范市场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完全可以做得更好、更令民众满意。当然这个前提是,给力!各地工商部门要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不仅服务态度和意识要给力,实际工作行动更要给力!(蚂蚁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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