壳牌统一终审胜诉威力狮

〖2011-3-29 16:1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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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亦晨
 


    3月4日,拥有“智尊”、“至尊王”润滑油商品注册商标的壳牌统一(北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壳牌统一公司)远赴江苏维权获得终审胜诉,“致尊”标识使用者江苏威力狮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力狮公司)被判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赔偿15万元。

    据悉,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一审判决威力狮公司停止虚假宣传、停止使用“monarch”、“致尊”和“粘蓝新生代”标识,赔偿壳牌统一公司15万元。威力狮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月1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终审认定“致尊”与“智尊”、“至尊王”构成近似,同时认定威力狮公司在其产品手册及网站中的表述构成虚假宣传,并最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闻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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