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讨“中超”上午低调开庭

〖2011-3-28 16:30: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法制晚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天津人周辉及其哥哥个人申请注册“中超”商标并获得批准,为此,筹办中超联赛的中国足协深感不满,足协因此将商评委诉至法院,周辉作为第三人一并出庭应诉。

    今天上午,该案在一中院开庭审理,没有一家媒体被获准旁听。

    现场:媒体记者禁止旁听

    案件定于上午10点钟开庭,为了让这起案件尽量“低调”,庭审安排了一间只能容纳10人的小法庭。

    8点半到9点半之间,几家媒体记者到场要求旁听案件,但被告知旁听证已经换领完毕,无法入场。据了解,参与旁听的多是足协的工作人员。直到庭审结束,也始终是媒体在外关注案件进展,并没有球迷到场。

    幕后:被告是商评委

    虽然“中超”商标是商标局批准才注册的,但案件的被告却是商评委,这是商标注册争议中的一个惯例。商标局负责批准商标,如果有人不服,则需要先向商标局的上级部门——商评委申请撤销,商评委就此作出是否撤销的答复,此案便是由于商评委维持了商标局的商标注册,所以足协才通过法院对商评委进行起诉。

    庭审:商评委回应程序合法

    上午10点50分左右,庭审暂告一段落。据了解,商评委在法庭上对足协的起诉进行了两点意见的简单答辩。

    首先,商评委维持商标局批准的周氏兄弟注册的中超商标是依照商标法的规定作出的,该商标并没有侵犯足协的相关权利;商评委的做法程序合法,并无不当,因此要求法院驳回足协的诉讼请求。

    第三人周辉在法庭上拿出一份《体坛周报》,他引用报纸对中超老板的采访说“中超运营时间为8年”,而周辉表示,自己注册该商标是在2002年,时间上早于中超的起始时间。同时,中超联赛的运营过程中,总有一些负面新闻见诸报端,是中超本身影响了自己的商标声誉。

    背景回放

    9年前,还处于甲级联赛的中国足球正在为酝酿着 “中国超级联赛”而开会研讨,天津男子周辉和他哥哥却赶在“中超”这一名称火爆大江南北之前,抢先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了“中超”商标。

    此后几年间,代表着当今世界足坛顶级赛事的大部分商标也都被周辉抢注一空。

    按周辉的说法,当初他们注册“中超”商标的时候,是“中兴、超能”的简称。而足协认为,周氏兄弟属于恶意抢注,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周氏兄弟的 “中超”商标所有权。 (记者 王巍)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