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店销假宝姿真宝姿索赔50万

〖2011-2-21 17:2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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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北京晚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位于潘家园的一家眼镜店因被指销售假冒的“宝姿”眼镜,近日被宝姿眼镜总代理商厦门市鹭万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51.5万元。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鹭万达公司向法院起诉称,其是一家专门从事生产和销售国际知名品牌眼镜的企业,一直独家拥有PORTS(宝姿)品牌系列眼镜在中国境内的生产权和总代理权,并被授权当发生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时,该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采取法律行动。

  2009年3月23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对位于潘家园的北京万顺新时代眼镜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查处,当场扣押了涉嫌侵犯PORTS注册商标的眼镜产品313副。

  2010年9月,鹭万达公司再一次发现,万顺新时代眼镜公司还在从事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眼镜。遂联系公证处,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从该公司的眼镜店购买了标有PORTS的系列眼镜产品。鹭万达公司认为,万顺新时代眼镜公司未经合法授权,销售标有PORTS商标的眼镜,且产品质量低下,严重影响了PORTS品牌系列眼镜在市场上的良好声誉和在消费者中的知名度,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邹先生系北京万顺新时代眼镜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国际眼镜大厦从事个体经营。

  鹭万达公司将万顺新时代眼镜公司和邹先生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眼镜产品、登报消除不良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费用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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