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入世”是与非:成立公司为维权 拓展“版图”引质疑

〖2011-1-26 14:2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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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法治周末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自2010年“少林寺上市”的传闻淡去后,2011年年初一篇以“少林寺海外开40家公司”的新闻再次把少林寺推到风口浪尖。当少林寺披上“商业化”的外衣时,不免有人质疑这与出家人的“出世”信仰是否相悖?“商业化”究竟成就了少林寺还是成了一种羁绊?

  初办公司为免“被商业化”

  黄琨称,随着少林寺影响的日益扩大,少林寺几乎成了棵摇钱树,街上假的“少林秘方”、冒名的“少林武僧”满天飞。

  “但无论这些事情是不是少林寺做的,社会都会把责任扣到少林寺头上。少林寺的声誉受到了很大影响。”黄琨说。

  1993年,少林牌火腿肠的出现,可以看作少林寺发展路上的一个节点。

  当时,漯河市某食品厂在电视台打出了“少林牌”火腿肠的广告,广告中不仅有少林寺匾额,而且还有以电影《少林寺》主题曲配的广告词“少林、少林,少林火腿肠”。

  释永信后来在《我心中的少林》一书中回忆此事时说:我知道后,心情很沉重。稍有佛教知识的人都知道,僧人是素食者,在电视台做少林牌火腿肠广告,会传递给人什么信息,对少林寺又会造成什么影响?此前,尽管发现一些商家打着“少林”的招牌牟利,但都没有像火腿肠事件这样严重。出于无奈,我们只得向对方发起诉讼,开创了中国宗教界打名誉官司的先例。

  黄琨称,这场官司最终以少林寺胜诉告终,也让释永信开始意识到,面对社会上对少林寺的侵权事件,不能仅仅是被动处理,而应主动出击,来阻止少林寺“被商业化”。

  途径就是通过注册商标来实现保护少林寺无形资产的目的,成立一家公司成为从事这项工作的一个选择。

  黄琨还称,当时是少林寺出资,以释永信本人和其他几个人的名义成立了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释永信,由实业公司来注册商标,后来实业公司注销,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

  寺院开办公司,在历史上也是一个先例,并引来了社会上诸多的不解和质疑:寺院成立公司是不是太商业化了?

  “这并不商业化。”黄琨说,因为公司并没有任何经营活动,其成立就是为了注册商标,其核心任务是保证“少林”“少林寺”这一中华千年品牌保值升值、永续发展。

  少林寺网站上的数据显示,目前,实业公司和无形资产管理公司已先后拿到45个类别、200多项商标的注册证书。

  但事实上,尽管多个商标被少林寺注册了,现在仍然有一些商业行为未经授权打“少林”牌。在少林寺所在的登封市,以少林功夫为卖点的武校已经成了当地的重要产业之一。

  收入用在少林文化传承

  人们也有这样的疑问:少林寺作为一个寺院,开公司,办活动,这么多钱用到哪里去?

  “除了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全部收益都用在了文化传承保护、慈善事业以及国际文化交流等事业发展上。”释永信曾在《我心中的少林》一书中写道。

  “少林的收入主要是香火钱和门票收入,相比之下少林寺名下的公司收益并不是很多,比如少林无形资产公司并没有经营活动,授权一些公司使用少林寺商标都是免费的,文化演出也只有个别是赚钱的。”黄琨说。

  陆咏歌认为当下香火钱和门票收入已经足以支付少林寺的日常开销,但少林寺为什么还要办公司、开药局、开办海外中心,就是为了将少林文化传承下去。

  “假武僧出现的情况又不是一次两次,少林寺只有主动推广少林文化,人们才能够接触到真正的少林文化。否则,人们看到的只是假的少林文化,但负面的评价却会落在少林寺身上,那样一来,少林寺1500年的文化积淀就会被毁了。”陆咏歌说。

  “商业版图”扩大引质疑

  1月15日,少林寺的法律顾问黄琨和陆咏歌表示,少林寺没有商业化的方向,因为少林寺开公司等种种行为并非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文化推广。

  黄琨介绍,在40多家海外文化中心中,只有少数几家是少林寺自己出资成立的,不少是国外已经有人抢注了少林寺商标,少林寺为了拿回商标权,与当地少林寺商标原有者达成一种协议,商标让渡少林寺,然后由商标原有者出钱,少林寺出人,成立少林寺海外文化中心,以更好、更正宗地传播少林文化。

  谈及有人称少林寺在海外办文化中心是商业化的一种表现,黄琨苦笑了一下说:“别人出钱宣传少林文化,能给少林寺多少钱。海外文化中心会给少林寺一些分成,但那些费用主要是为了维持生存。”

  少林寺的“商业版图”自少林实业公司起开始扩大。

  1月14日,登封市工商局注册科科长李朝阳透露,现在登封市工商局注册的少林寺名下的公司一共有3个:少林寺文化传播(登封)有限公司、登封少林药局有限公司、少林欢喜地(登封)有限公司。

  有人质疑,少林寺是什么性质的团体,是否可以成立这么多公司?不过,公司法律师李福涛称,法律上并没有禁止宗教场所可以办公司,而“非禁止即允许”。

  少林寺网站显示,除了上述3个公司,少林寺的下属机构还包括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少林武僧团、郑州少林香堂有限公司、海外文化中心等。除了海外文化中心,其余的下属机构和少林寺的下院和托管寺院一起构成了少林寺的国内版图。

  如果说成立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动机是出于保护少林寺的品牌,还比较好理解,那么今天的少林寺开展的上述其他的与宗教有关的文化商业活动,就招致了更多质疑。毕竟,少林寺的“入世”程度已经和不少人心中的寺院形象大不相同,也有很多人批评称,少林寺的这些商业行为会让少林精神遗失。

    争议漩涡中的释永信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释永信在管理少林寺方面的种种做法,引来一片争议之声,加上近些年他多次在社会活动上露面,僧人的形象与人们传统意义上对苦行僧的认知也产生了极大的冲突。

  而在黄琨看来,释永信的做法是历史的必然,谁在这个位子上,只要是抱着对少林寺负责的态度,都会做出类似的行为,是为了生存和文化传承,只是行为的节奏和方式不太一样罢了。

  黄琨关于少林寺面临的这种舆论环境的原因分析,陆咏歌也提到过。

  释永信在《我心中的少林》一书中,也提到了自己开展那些跟宗教文化有关的商业活动的原因:“我作为少林寺的当家人,不得不从少林寺自身的优势出发,从禅宗祖庭的优势出发,从中国改革开放的大背景出发,去寻找一个有利于佛教事业发展的生存模式和发展空间。”

  而对于外界所称的少林寺的商业化运作,释永信认为关键看它的目的是什么,采用的形式是什么。

  “我们这样做,目的是为了弘扬佛法。这个过程和目的很重要,当然,具体选择什么项目也很重要,更关键的是让当今世界的主流人群喜闻乐见,愿意参与、愿意信受奉行。”

  他显然也看到了社会上对他的一些负面评价,但在他看来,一些人的不理解是暂时的,时间长了,自然就明白了。“检验这些以商业形式出现的活动是对还是错,依我看来,关键是是否有利于寺院的发展和佛法的弘扬。”

  黄琨说:“方丈是个大师级人物。至少在那么多的非议之下还能坚持自己的思路走下去,就可以算大师。我认为作为大师,他是孤独的,至少在精神上是孤独的。因为现在他的做法不被很多人理解,他本人也在网络上被攻击。但我相信,对他的功过最终评判不应是在现在,而是在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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