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名称纠纷案”今日开庭 双方各执己见争锋相对
〖2011-1-25 8:2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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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新浪体育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清杨
    马来西亚商人托尼-费尔南德斯所有的莲花车队(Team Lotus),与英国跑车制造商莲花集团(Group Lotus)之间有关莲花名称使用权之争,于当地时间24日下午两点在伦敦开庭,预计将在25日公布裁决结果。
这对冤家之间的纠纷还得从一年前说起。2009年,F1主管团体国际汽联宣布扩军计划后,由托尼-费尔南德斯牵头的一批马来西亚商人,成立了一家名叫的“1Malaysia F1 Team”公司计划参加F1。
该公司的报名申请在获得审批通过后,从马来西亚汽车制造商——宝腾所有的莲花集团(Group Lotus)手中,购得了“LOTUS”名称使用权,以莲花赛车队(Lotus Racing)的名义参加了上赛季的世界一级方程式锦标赛。
但是,费尔南德斯和莲花集团之间的合作只维系了不到一年就夭折了。莲花集团指控费尔南德斯“公然持续的违背协议后”,终止了合作。但是9月24日,托尼-费尔南德斯又宣布从大卫-亨特(David Hunt)手中购得了“Team Lotus ”的商标使用权,并决定2011年将使用这一名称参赛。
双方的纠纷开始升级,并进一步发展。
2010年12月8日,莲花汽车集团(Group Lotus)宣布以收购雷诺F1车队多数股份的方式,重返F1。并将车队被更名为莲花-雷诺车队(Lotus Renault GP Team)。这样,F1中就出现了两支莲花车队并存的局面,并且均是使用的雷诺引擎。
24日的听证会,双方争锋相对。莲花集团认为:费尔南德斯的“1Malaysia F1 Team”公司,是没有“LOTUS”这个名称的使用权的,双方的合作随着去年的协约终止就彻底结束了,而且他们认为费尔南德斯2011年使用“Team Lotus ”参赛也是违法的。
而费尔南德斯这边则认为,首先,莲花集团(Group Lotus)2010年终止他使用“Lotus Racing”的权利非法,是有悖协议的,因为双方签署了5年的合同。第二,他的车队今年有权使用“Team Lotus ”的参赛,因为他们已经从大卫-亨特手中购得了“Team Lotus ”的商标使用权。莲花集团无权干涉。
伦敦的法庭预计将在25日公布裁决结果。但是英国赛车媒体《汽车运动》认为,此事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因为即便法庭最终裁定莲花集团(Group Lotus)有权阻止费尔南德斯2011年使用“Team Lotus ”参赛,马来西亚商人也会提起上诉。反之亦然。(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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