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客山东”成注册商标 从此受商标法保护

〖2011-1-3 10:0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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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齐鲁晚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旅游局获悉,在“好客山东”旅游形象品牌推出约三年之际,国家工商总局近期正式确认其为注册商标,接受商标法的保护。 

    记者从山东省旅游局相关部门了解到,由山东省旅游主管部门推出的地区旅游形象口号被确认为注册商标在国内并不多见。 山东省旅游部门于2007年推出“好客山东”旅游口号以及旅游形象标识,很快赢得旅游业业内以及广大山东居民的欢迎。在此基础上,2010年发起的首届“好客山东贺年会”,成为拉动淡季旅游的“发动机”。 

    2011好客山东贺年会确定的一个主题是“我们的节日”,重点抓住“三个节点”(元旦、春节、元宵)组织活动。首个节点元旦期间,山东各地将组织一系列迎新年活动。 2010年12月31日晚8点,“好客山东福星高照大型主题晚会”将在山东卫视播出,奏响跨年狂欢序曲,开启48天的贺年会狂欢盛宴;2011年1月1日清晨,山东威海西霞口成山头风景区好运角,将组织村民及游客迎接新年第一缕曙光,届时司仪主持拜日祭海仪式,四方宾客在好运角祈福;1月1日10时,将在山东曲阜举办“山东省2011年中华文化游启动仪式”,拉开本年度文化旅游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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