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正宗“钱柜”遭遇模仿秀

〖2004-10-9 18:3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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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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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喜欢唱KTV的人都知道有个“钱柜”,尽管从未打广告,且在北京仅有两家分店,但“钱柜”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在消费者当中仍有很好的口碑。

  口碑好了,麻烦也跟着来了,各种“××钱柜”、“钱柜××”的KTV,借着钱柜的势头也纷纷挂牌开业,遭遇尴尬模仿秀的正宗钱柜却有苦说不出。

  钱柜低调处理模仿秀

  来自台湾的“钱柜”KTV早在1994年就进入了大陆市场,2001年在京开设第一家分店。

  初期,钱柜就将“钱柜”及其相关标识进行了商标注册保护,但随着钱柜生意的日益火爆,还是吸引了很多模仿者跟随,在北京有“新世纪钱柜”,长沙有“钻石钱柜”,成都有“阳光钱柜”,沈阳有“钱柜Party”等等,各种大小规模的KTV打着与钱柜相关的名字却与钱柜没有任何的关系。一些在规模上较大、店内装潢和服务也与钱柜较像的店,则很难让消费者区分它们之间的关系。

  面对众多模仿,钱柜也不是没有抗争过。2002年年底,钱柜曾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北京“新世纪钱柜”,但最后以败诉了结,“新世纪钱柜”生意倒越做越大,钱柜也无可奈何,之后,对于类似的模仿也就很少过问,一律低调处理。

  专业从事知识产权方面诉讼的赵律师告诉《财经时报》,虽然注册商标受国家保护,但对于与已存在的注册商标相似或相近的商标是否构成侵权的认定却很复杂,在这类诉讼中,想打赢官司并不容易。因此,很多遭遇商标被模仿的企业,如果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也不愿意去进行诉讼。

  模仿是否伤害了钱柜?

  其实,正如赵律师所言,如果被模仿的企业遭受重大损失,即使官司难打,它们也不会坐以待毙。而钱柜之所以低调处理,也是因为目前这些模仿者并没有对钱柜造成太大的伤害。

  以北京市场为例,记者采访了一些经常去唱KTV的人,他们都知道钱柜在北京有两家分店,而对新世纪钱柜也有所了解,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断定它们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但多数人认为“它们之间确实不一样,应该不是一家的”。至于不一样的地方,他们的回答是“音响”、“服务”、“更新速度”、“价格”等等。

  品牌与营销专家王勇对《财经时报》评论说,一些优秀的企业和品牌遭遇模仿是常有的事情,关键是优秀的企业其产品和服务要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要拥有难以模仿的管理思想和内涵,同时也要依靠不断创新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品质,形成差异化的优势,这些都是那些依靠简单模仿的企业难以达到和超越的。

  王勇认为,那些只是对钱柜的名字进行简单模仿的KTV,并不能对钱柜构成真正威胁和竞争,但在服务品质、产品质量方面比较高的模仿者,则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钱柜的冲击。

  但他同时也指出,钱柜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中只拥有两家分店,本身就很难满足消费者需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钱柜因为被模仿而分走一部分客流,也不会对其收益产生太大影响。

  模仿者与被模仿者的博弈

  王勇认为,一个强大的品牌无法避免被模仿与被克隆,模仿也是商业社会中比较普遍的一种商业模式,模仿者与被模仿者之间的博弈,也构成了商业社会中一种竞争与挑战,能够促进模仿者与被模仿者一起向前发展。

  模仿并不是可耻行为,毕竟模仿可以减少企业自己摸索的成本,但在模仿过程中需要注意两点:

  第一是要分析清楚被模仿者的核心竞争力,尽量从“根”上去模仿,而不是去模仿一些表皮;第二是要把握一个模仿的界限,不能对被模仿者形成侵权,同时也要在模仿过程中树立自己的差异性,以便在模仿过程中形成超越。

  对于被模仿者,王勇认为,在模仿者不成气候的情况下低调处理也是正确的,但不能人为地为这些模仿者留下空间。比如钱柜在北京如果分店能够多一些,并适当对消费者进行一些宣传和引导,那么,那些“××钱柜”对消费者的分流就要弱一些。

  当然,作为被模仿者,不断创新、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本质,才是摆脱模仿者最有力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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