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再添要摘“吴再添”的牌?

〖2004-10-1 15:32: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厦门日报消息:


    厦门“老字号”吴再添小吃店以小吃名师吴再添的姓名为店号,创办于1986年,盛誉经久不衰。然而近两日,小吃店的前任负责人、企业终身顾问吴再添老先生在厦门日报刊登的一则声明却引来一片哗然:年近八旬的老人宣布,他是吴再添小吃品牌创始人,未经其本人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都不得再使用“吴再添”这一姓名作为商业使用,否则将以侵犯姓名权追究使用者的法律责任。 

    “吴再添小吃店”缘起路边小摊

    位于大同路49号的吴再添小吃店以经营厦门颇负盛名的各式小吃和丰富多彩的小点为主要特色,菜肴、筵席富有浓郁的闽南气息。而它的前身除了一些“老厦门”之外,恐怕少有人知。30日上午,吴再添老先生的儿子吴民强对记者讲述了“吴再添”这一品牌成为厦门“名小吃”“老字号”的来龙去脉。 

    吴民强说,早在20世纪50年代,父亲吴再添就曾在局口街一带摆摊设点,所做的油葱等小吃已自成体系,与当时的新南轩、好清香、黄则和等齐名。1958年,当时的厦门市服务业公司将分散在社会上的饮食摊档小贩集中于一处,在新南轩酒家的边上开办了集体制的妙香饮食店,吴再添也归入其中,店里还在他的摊位挂上了他的名号。1986年,面对改革开放后餐饮业激烈的市场竞争,厦门饮服公司决定将其下属的,处于严重亏损状态的大众饮食店改造,聘请当时在其他餐饮店任职的吴再添为经理,并经口头协议,以其姓名为店号,成立了营业至今的“吴再添小吃店”,小吃店从此由包括吴再添在内的全体员工集体承包至今。 

    商标注册惹出“姓名权”纠纷 

    小吃店使用自己的姓名,吴再添为何未与饮服公司签订书面协议呢?吴民强告诉记者,2000年,饮服公司和厦门商业旅游集团曾就小吃店使用吴再添名号一事草拟过一份三方协议书,其中对“吴再添”名号的所有权、使用权等问题作出一些限定,但当时吴再添及其家人认为,该协议部分条款有失公平,因此没有在协议上签字。 

    而真正的纠纷则缘起于2002年。吴再添的子女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申请,想将父亲的姓名“吴再添”注册为服务商标,没想到2003年,国家工商总局在对其申请进行公示时,却遭到饮服公司的异议。他们才知道,原来饮服公司早在1999年就已注册了商品商标“吴再添”。吴再添的子女认为,公司此举侵犯了父亲的姓名权,随即也对已注册的吴再添商品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目前,这一商标纠纷案仍在审理之中。 

    老人一纸辞书斩断20载联系 

    1987年,即将年满花甲的吴再添曾萌发退休的念头,但公司考虑小吃店刚起步,吴再添又是法人代表,未批准其退休。直到1997年,他才从小吃店退休,但随即又被聘为终身顾问。

    吴民强说,父亲之所以在小吃店干到这么大的年纪,实在是出于对自己干了一辈子、并挂着自己名号的小吃店的难舍之情,是为了维护自己为之付出毕生精力而树立的品牌声誉。但由于饮服公司目前正在对小吃店进行企业改制,准备将小吃店拍卖转让为私人经营的股份制企业,加上已是76岁高龄,他父亲决定不再参与和主导改制后企业的经营活动。由于以前有人一直认为“吴再添小吃店”是吴再添本人开的,给老人带来不少困扰。为避免继续被人误解,因此他父亲要求小吃店更名,不再使用自己的名字做商号。2004年9月24日,吴再添向饮服公司递交了有其签字的《辞职报告》,上面明白写着:从今年10月1日起辞去该店终身顾问的职务。至此,本人与公司和该小吃店不再有任何关系。 

    吴再添和小吃店谁成就了谁 

    吴民强认为,早在1985年,父亲代表厦门队参加全省首届烹饪大赛时,就曾以肉粽、花生汤等作品一举夺得两个金奖和8个银奖。饮服公司当年是借用了其父亲的声誉及“吴再添小吃”这一品牌在市场竞争中转败为胜。因此,是父亲的经营理念以及手艺成就了吴再添小吃店。

    而对此,市饮服公司的负责人却有不同看法。该公司总经理柯盛世说,虽然同样是“老字号”、“名小吃”,但“吴再添”的发展历程不同于“黄则和”,后者是自1949年前后就开始由黄则和及其儿子经营的老店,后来采取的也是个人承包的模式,没有国有资金介入;而吴再添小吃店则是由国有资产注入后创建的。该店小吃“沙茶面”、 “土笋冻”、“油葱”、“冬粉鸭”、“菜头”、“芋包”、“虾面”等8种小吃、小点也是在1997年后才被中国烹饪协会、福建烹饪协会等认定为“中国名点”、“中华名小吃”、“福建名小吃”的。因此他认为,“吴再添”的品牌是经过近20年的经营逐步形成的,早已成为国有资产,企业的名号和商标也是经过法定权威机构认定的,不可能凭着个人的退休而随之撤销或更改。

    2004年8月4日,吴再添在给饮服公司的一份书面材料中提出,鉴于1999年公司未经其同意,擅自以其姓名抢注“吴再添”商品商标,侵犯了其权益,目前争端仍未有定论,建议公司不宜在转让企业资产时将该商标进行转让,以免造成日后商标转让引发更多的纠纷。据悉,饮服公司已接受这一建议,目前未将“吴再添”商品商标这一无形资产列入改制范畴。

    部门说法

    要更名还得依法定程序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对于使用个人姓名作为企业名称,现有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除“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之外,对是否不可使用他人姓名做企业名称并无其他具体规定。此外,企业更名有几种途径:一是由企业自己提出更名申请;二是根据司法裁决,即法院作出判决,禁止企业再使用某个名号;三是有人向工商部门提出异议,工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因此,吴再添如果确实要求小吃店更名,也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主张权利。

    市民关注

    “厨师的汤”是否仍齿颊留香? 

尽管经过18年的风霜洗礼,吴再添小吃店的店堂已不再光鲜,服务也未见有大的改善,但在不少“老厦门”心中,还是有着深深的“吴再添情结”。家住火车站附近的陈老先生就经常独自“千里迢迢”地赶到这里,只为品尝喜爱的小吃。昨日傍晚,记者在吴再添小吃店里看到陈老先生时,他正津津有味地吃着吴再添的招牌小吃——虾面。

    “唱戏的腔,厨师的汤”,陈老先生说,吴再添虾面的特别在于汤头,每次吃完后,都会有一种“齿颊留香”的感觉。“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原来,吴再添的虾面是1999年“中国名点”、1998年“福建名小吃”。“不论‘吴再添’是否改名,只要这里小吃的味道不变,我还是会到这里来吃的。”老先生执著地说。

    “厦门的名小吃已经所剩不多了。”说起“吴再添”“改名”风波,不少“老厦门”纷纷惋惜地摇头。年过古稀的范寿春老人说,“老厦门”都很不希望看到“吴再添”改旗易帜,但最担心的还是企业改制后,小吃的品种、口味、质量以及价格是否也会有所改变。他认为,对于已为数不多的厦门餐饮“老字号”、“名小吃”,应尽量予以保留、保护和传承,但以何种形式来保留、保护和传承,还应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慎重考虑。

    市饮服公司总经理柯盛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企业改制后仍将以“物美价廉”为方向,小吃店的价位、品种、质量和口味都不会改变。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