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声讨恶意注册“娃哈哈集团”
〖2004-9-28 21:0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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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28日发表法律声明,声讨恶意注册的“娃哈哈集团”。全文如下: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5号。“娃哈哈”系我公司合法拥有之商标和商号;“娃哈哈”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并且已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核准注册。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登记之公司以“娃哈哈集团”之名义在国内授权他人生产饮料或进行招商。该等公司以与我公司商号完全相同之“娃哈哈集团”名义,意图利用我公司商号在国内之良好商誉进行不正当竞争,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其行为已经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经依法请求工商机关对相关单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并请求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机关依法撤销其不当注册之商号。
特此声明。
200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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