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兔”官司今日开庭
〖2004-9-23 20:3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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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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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消息: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一套“彼得兔系列”童话故事,引起了一个备受关注的侵权案件。23日上午,中国社科出版社诉英国费德里克·沃恩公司的国内首例请求确认不侵犯商标权案件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
已故英国著名童话作家毕翠克丝·波特女士创作的系列童话作品进入公有领域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彼得兔系列”共4册童话故事丛书。然而,彼得兔最初的出版商费德里克·沃恩公司很快向北京工商部门投诉,称该公司已经在中国注册登记了包括作者名字、彼得兔等形象名称和插图在内的众多商标。社科出版社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权。工商部门因此没收了社科出版社现存23536册图书,罚款35万余元。为此,社科出版社向一中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不侵犯沃恩公司商标权。
社科出版社认为,他们在丛书中使用的文字及绘图完全是对原作品的直接使用,沃恩公司的行为是滥用知识产权。沃恩公司在波特作品进入公有领域后,将波特原创的手绘作品题图及作品英文名称中的核心部分文字申请注册商标,并以此要求禁止社科出版社对波特作品的直接使用,是企图用商标来达到对已成为公共版权作品的垄断。
沃恩公司辩称,版权与商标是不同的概念,无论作品是否进入公有领域,沃恩公司已获得了“兔子小跑图”的注册商标。沃恩公司维护自己的商标权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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