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商标免费使用不受待见 仅一家标注“烟台苹果”

〖2010-9-10 8:3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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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大众网-经济导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两年前成功注册,尽管烟台苹果协会不遗余力地进行推广,并表示烟台果企3年内可以免费使用。但经济导报记者近日采访发现,至今日,该商标只有一家单位使用,其余果企仍在各自打天下。

    使用者获益

    在2009年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中,“烟台苹果” 品牌价值超过80亿元 ,是响当当的中国果业第一品牌。尽管其在国内市场拥有良好口碑,但由于一直未形成统一品牌,单是烟台境内就有100多个品牌自相残杀,加上外地果企也打着“烟台苹果”的幌子混淆视听,“烟台苹果”品牌发展缺乏长远动力。而与此同时,烟台苹果还遭受各地苹果的挑战。其中,“陕西苹果”势头最为强劲。

    2008年,“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获得国家商标局批准,150多岁的烟台苹果有了“身份证”,从此结束了尴尬的“乳名纷争”时代。有了进军市场的统一“大名”,众果企完全可以抱团做强烟台苹果。为此,烟台市还专门出台了《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同时,苹果协会牵头建立起“烟台苹果”质量安全追溯查询系统和认证程序、标准。“市场竞争就是品牌竞争,谁拥有了品牌,谁就拥有了市场。”烟台市苹果协会会长赵培策分析,一般情况下,一个驰名的产地证明商标可使农产品增值60%以上。

    然而,时至今日,只有一家单位在使用该商标。

    “我们提出,烟台果企免费使用3年,不收取商标使用费,并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向企业宣传使用商标的好处,但人家就是不买账。”赵培策说。

    据导报记者了解,在此前的一次推广会上,到场的多位果企负责人都对“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赞不绝口,表示将尽快“移植”到企业中去。但日后,所有参会的果企都以各种理由推脱。

    烟台牟平区广联果蔬专业合作社是惟一一家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在其负责人林迎广看来,商标用不用的区别很 大。“由于全部使用‘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09年,我们贴标出售的烟台苹果达1000多吨,市场售价比其他苹果 高出 20%至30%。出口比重由往年的70%左右提高到90%以上。”

  企业为何不愿“搭车”

  企业为何不愿意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采访中导报记者得知,部分企业想打造完全属于自己的品牌,而不愿意与其他种植农户、经销商共享地理标志的产地优势。

  烟台市嘉荣经贸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新建表示,近几年,烟台苹果的品牌较乱,大家各自拥有各自的品牌商标。一些品牌在市场上站稳了脚,闯出了名气。他们觉得自己的招牌要比烟台苹果原产地保护的牌子响得多。

  而烟台市牟平区一家果品公司的负责人则表示,该公司不光是销售苹果,还有其他水果,如果单独为苹果建一套台账,不现实。而且该公司有自己的注册商标,一个苹果上两枚商标,也不太合适。

  “这是一把‘双刃剑’,管理好了,能使水果价格上调,使用的人都受益,可一旦有人造假,大家都跟着倒霉,价格下降不说,就怕牌子被‘封杀’。”上述负责人说。

  并非个案

  “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叫好不叫座并非个案。据导报记者了解,1998年,大名鼎鼎的“莱阳梨”正式注册成为烟台第一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然而10多年过去了,有了“身份证”的莱阳梨境况比以前更尴尬。由于本地梨卖不上价,不少果农把梨树砍了种植苹果和樱桃,莱阳全市范围梨园面积也由鼎盛时期的十几万亩萎缩到如今的1万多亩。

  此外,“烟台大樱桃”、“海阳白黄瓜”和“莱州梭子蟹”等3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持有人也普遍感觉管理难。“海阳白黄瓜”和“烟台苹果”是同年申请下来的,而其他两个商标都是2009年注册的,相应的商标推广机制尚未健全。(记者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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