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索赔5万 “亮丽”状告“明亮”

〖2004-9-17 16:4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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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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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吴良材”、“四明”等老字号眼镜商标纷争后,南京两家眼镜企业“亮丽”又和“明亮”为着商标较真起来。记者16日从南京市中级法院获悉,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近日,南京厚德实业有限公司又将南京明亮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告上南京中院。原告认为,他们早在1998年就成立了亮丽眼镜分公司从事眼镜经营销售,同时还注册使用“亮丽”商标,借助“亮丽”品牌,公司不断发展壮大,至今已在南京开了12家分店。但此时,另一家同样从事眼镜销售的“明亮”公司却始终“模仿着”发展,他们不仅在门头装潢上与其相像,就连广告宣传使用的字体也很相似,“亮丽”的老总谭肖明认为,“亮丽”和“明亮”虽然仅一字之差,但双方的“亮”字却完全一样,这极易误导消费者,事实上他们也经常接到消费者的投诉,他们准备索赔5万元。 

  当记者将被告一事告知“明亮”的老总肖绍静时,他感到非常吃惊。一字之差也会成为被告,他觉得很奇怪。一字之差,到底是否构成侵权,一切都要等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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