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网上争夺商标权

〖2004-9-14 22:3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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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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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日上午9时,北京一中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及互联网的侵犯商标权纠纷案。  

  庭审现场 

  被告很早就来到了法庭,并在桌子上摊满了一叠叠材料。原告认为,两被告注册了和其相近的网络域名商标,经营基本相同的业务,使公众混淆,原告的效益也因此下降,请求法院判令两家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新中企网”的域名,并撤销被告对“新中企网”域名的使用;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第一被告北京某电脑技术公司称,其公司主要的业务是开发计算机软件,与第二被告的合同只限于提供网站技术支持,所以原告控告其侵权是没有依据的。第二被告深圳某有限公司指出,虽然原告取得了“中企网”的商标所有权和域名的商标所有权,但其注册后没有使用过。而且原告和被告经营的业务不相同,根本不存在混淆。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还在审理当中。 

  案情回放 

  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通过注册商标转让获得了“中企网”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同时取得企业域名www.ce.net.cn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2004年4月中企动力发现北京某电脑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注册成立了“新中企网”www.newce.com.cn的域名和网站,与其经营基本相同的网络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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