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鱼目混珠 庭审直播“大围山”之争
〖2010-4-27 8:4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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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长沙晚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清杨
    “大围山”饮用水在湖南省长沙市小有名气,正因如此,长沙市场上也出现了饮用水的鱼目混珠现象。
官司的双方是湖南长沙九峰山矿泉水有限公司与浏阳市大围山之珠饮用水厂。据了解,1999年8月,“大围山”商标被核准使用商品在第32类商品上,2000年10月,湖南省大围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受让取得该商标,并于2007年3月将该商标转让给浏阳市大围山之珠饮用水厂。另一方面,长沙九峰山矿泉水有限公司与前商标权人湖南省大围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有权使用该商标,双方约定“生产大围山矿泉水有效期至2009年正月15日”。大围山之珠饮用水厂认为,期限届满之后,长沙九峰山矿泉水有限公司无权继续使用涉案注册商标,遂将对方告上法庭。
此案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后,长沙九峰山矿泉水有限公司败诉,被告不服上诉至湖南省高院,26日此案二审开庭。庭审中,双方对几份协议的效力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辩,且都表明了同意调解的态度,该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 李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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