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急剧上升
〖2010-4-26 7:52: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法制日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2001年商标法修改,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商标授权确权所作的驳回复审决定、异议复审裁定、争议裁定和撤销复审决定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司法审查。据介绍,这些案件即为最高人民法院2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所称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人介绍说,由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住所地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此类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逐级审理。据统计,从2002年到2009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商标授权确权行政一审案件2624件。审理此类案件已经成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商标评审委员会大幅增加审查人员和加快审查速度,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数量也急剧上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第一季度受理此类案件高达551件。(记者 袁定波)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