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百纳案二审未判 中粮张裕希望尽快结束纠纷

〖2010-4-20 8:2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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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新快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清杨
 


    持续多年的“解百纳”商标之争4月13日再次过堂,但是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未当庭宣判结果,让外界对案件的结果充满了期待。而就在2010年三月份的全国春季糖酒会上,张裕总经理周洪江就明确表示,若结果对张裕不利,将提出上诉。

  据目击庭审的媒体报道,4月13日,北京高院9点按时开庭,整个庭审持续了一整天:上午举证,下午辩论。

  但是下午辩论一开始,双方就唇枪舌剑。双方律师争论的焦点都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希望法庭能进入实体审判,即判决“解百纳”商标是否能作为商标存在,推翻一审“商评委员会重新作出‘商标争议裁定’”的判决,以免浪费司法资源;二是提出对漏判的第八、第九证据进行重判。

  据了解,中粮方面坚称“解百纳”商标由法文“Cabernet”翻译而来,属于公共资源商标,不能单独作为张裕的品牌使用,其行为侵犯红酒行业的公共利益;而张裕的律师表示,相关证据表明“解百纳”商标是在张裕开始生产葡萄酒的时候就沿用的名称,而且为“海纳百川”之意,并非为译名。“按市场调查显示,‘解百纳’的商标意识正在强化,60%的消费者都将‘解百纳’和张裕联系起来,而市场上标有‘解百纳’的葡萄酒仅占市场份额的4%,因此张裕用‘解百纳’的名称并不侵犯公共利益。”

  据了解,双方都希望尽快进入实体审判阶段,但双方都希望尽快结束这场旷日持久的法律诉讼。(记者 陈福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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