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奇瑞QQ未侵权
〖2004-9-7 11:39: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慧聪网消息:
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给出官方说法
QQ与SPARK的知识产权之争又起波澜。9月6日,在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于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高层表示,由于通用大宇的外观设计在中国并没有申请专利,目前还无法认定奇瑞公司的QQ对通用的SPARK是否构成了侵权。
2003年以来,QQ凭借其卡通的外型、齐全的配置、有竞争力的价格,成为奇瑞进军微轿市场的“撒手锏”。而雪佛兰SPARK则是大宇Matiz的二代产品,在通用收购大宇后换上了雪佛兰商标。SPARK是通用第一款在中国本地化生产的雪佛兰品牌的产品,也是通用进军中国微轿市场的一把“利刃”。这两款车大小相仿、外型近似,但由于同级别的QQ比SPARK低2万元,目前市场表现QQ明显强过SPARK.而双方关于外观设计的专利之争从来也没有停止过。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昨日表示,关于通用SPARK和奇瑞QQ的知识产权之争,依照我国的法律和外方提供的证据,无法认定奇瑞公司侵权,也不能认定奇瑞公司存在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即便如此,经过有关部门的协调,双方仍然同意再次进行接触。”张志刚还建议双方通过司法的途径和调解的机制解决纠纷。
而在分析是否侵权的问题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表示,据现在了解的情况,通用公司通过收购韩国大宇的一家公司,掌握了QQ设计之前的一种外观的设计,而通过检索发现大宇的外观设计在中国并没有申请专利。“在此意义上,按照中国以及各国通行的法律,这项技术在中国不具有专利权,因而不受到法律保护。”
张勤称,除非通用公司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奇瑞公司通过什么样的非正当手段获取SPARK的资料,侵权说才能成立。“仅仅是根据外观的类似不构成侵权。当然,我们也希望通用公司提供更多的情况,进一步了解其中细节。”
此前,通用中国董事长墨斐曾经表示,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汽车公司,通用对奇瑞的QQ是否模仿通用SPARK的调查已经结束。通用汽车公司称,奇瑞的QQ与其SPARK看起来十分相似,通用保留进一步调查的权利。他还表示,通用将积极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否则中国国内的汽车公司包括通用的合资企业将不愿意投资开发他们自己的产品。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