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字抢钱

〖2010-4-6 8:0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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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羊城晚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缘起有
 


    沈阳李先生将墓碑碑文上常出现的“慈”、“故”、“先”三个字申请注册了墓碑商标,以为如无其同意用之即侵权。据称已有职业“炒标人”有意购买,李先生自信:“一个字最少也得100万吧!”不过,沈阳市工商局商标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注册的是商标而不是文字,只有当商标注册人将商标用于生产、并把它贴在每个墓碑上时,如有企业以这些字为商标,且其图形又与李先生的商标相似,才属于侵权。并且,商标注册人使用时也不能随意更改字体,否则一样违法。(据《华商晨报》)

  发财光荣,致富有道,但在大家都挖空心思发财的年头,所有的道上都挤满了人,都堵得慌。要找一条不违章的发财之道,除了上天也就是入地了。李先生正是据此深入钻研,这才成功耗费了几千大毛,让庄子与韩婴的“捕蝉”寓言再次得到完美体现。法盲不能怨政府,工商局当然只管收钱,不违法就行,哪知道你注册来做甚?李先生怪只能怪自己学法不精,为税收做了一次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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