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花花公子”商标 被罚款70万元
〖2010-3-18 16:3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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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辽沈晚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灵山
    今年3月14日,重庆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布该市2009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渝北区工商局查处“花花公子”商标侵权案引起了广泛关注。
重庆市渝北区蔡清清、管光明、薛迪朋在重庆投资开设15个直营店,销售标有“花花公子”商标的服装、皮鞋、皮包、钱夹、皮带等商品,从2008年3月至2009年11月共销售商标侵权商品价值104.5522万元,非法经营额251.0436万元。其行为侵犯了花花公子国际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渝北区工商局依法查处,没收相关侵权商品,罚款70万元。(记者 孙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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