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两个“四明”冤家又起纷争
〖2010-2-1 13:2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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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这几天,“中华老字号”南京四明眼镜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小强有点郁闷。事情的起因源于近日不断有消费者们打电话或上门询问:南京湖南路开业的“四明眼镜城”要搞“满100送100”活动,“你们其他分店参加不参加?”让李小强郁闷的是,这个“四明眼镜城”其实和四明眼镜店毫无关系,它是南京四明钟表店有限公司开的。
    “你看,他们刻意突出了‘四明’和‘眼镜城’字样,‘钟表店有限公司’几个字明显较小,有侵犯我们字号权利的嫌疑。”李小强指着眼镜城门口硕大的招牌气愤地说,从这几天四明眼镜店接到的电话分析,消费者事实上已经将二者混淆了。据其介绍,四明眼镜店2006年入选商务部首批“中华老字号”,全国眼镜业只有6家、江苏省眼镜业只有1家入选。同时,该公司在第9类、第42类上拥有“四明”眼镜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其中“四明”服务商标已被评为南京市著名商标和江苏省著名商标。
    笔者了解到,四明眼镜店和四明钟表店可以说是一对历史冤家。1978年,原南京四明钟表眼镜商店一分为二,一座墙隔开了南京四明眼镜商店和南京四明钟表店,前者主营眼镜,后者主营钟表。其后,随着原有店面拆迁和公司改制,南京四明钟表店开始慢慢放弃钟表,转而经营起眼镜来,并成立了一个分支机构眼镜总汇,两家店之间的矛盾随即形成并逐渐深化。1998年,二者之间的一起官司不了了之。2003年,四明钟表店及眼镜总汇以“南京四明眼镜店中山大厦配戴中心”的名义发布广告。四明眼镜店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告上了法院。2005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四明钟表店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四明眼镜店经济损失2万元。当年这一案例成为南京当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之一,入选理由为:“该判例确立了解决老字号纠纷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既要尊重历史,又要合理划分权利边界,防止产生新的混淆。”
    让李小强没想到的是,“新的混淆”还是产生了,并且即使自己拿到了首批“中华老字号”这一金字招牌之后也没有大的改观:“我们经常要向消费者解释两个店不是一家,甚至还不时发生消费者搞错投诉对象的事情。他们现在又要开个近四五百平方米的眼镜城,而且还在主商业区!”李小强显然不敢再掉以轻心,“我们会继续交涉,并保留再次诉讼的权利。”
    同在南京,本来非主营眼镜的四明钟表店都开起了有一定规模的“眼镜城”,自认正宗的四明眼镜店为何还只是在主城区拥有6家门店?“我们也一直在思考如何在目前混乱的眼镜市场中用好自己的牌子。”李小强解释说,在60多家省内眼镜店即将加盟的基础上,四明眼镜店正在尝试与医院眼科联合设立视光学配镜中心,同时还将搞个精品馆,引进国际眼镜高端品牌。“不能老是被人压着而我一嗓子不喊。”看来,始终处于被动维权状态的四明眼镜已准备开始主动出击了。
    李小强表示,评上“中华老字号”后,商务部向企业颁发了支持基金,其中有3万元是专门用于商标保护的。但在现实中,老字号的维权之路并不好走,所以很希望“中华老字号”能得到扩大性保护。
    笔者获悉,南京市有望2011年初出台专门针对老字号的保护办法和意见,以加强对老字号的保护。南京市老字号协会秘书长唐亦飞说,届时不仅将对“中华老字号”加强保护,更多的老字号也将得到认定和保护。(杜颖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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