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采乐”将在市场共存
〖2010-1-22 8:3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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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清杨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下达,美国强生公司与广东省佛山市圣芳(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圣芳)之间长达11年的商标之争终于尘埃落定,广东圣芳重新拥有“采乐CAILE”注册商标专用权。这场旷日持久的纷争牵动了涉案双方、消费者和法学界等各方的关注,两个“采乐”商标能否在药品市场和日化品市场共存是本案受关注的焦点之一。
    此“采乐CAILE”非彼“采乐”
  
    1997年8月,南海市梦美思化妆品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第1214187号“采乐CAILE”商标。2002年6月,广东圣芳从南海市梦美思化妆品有限公司受让获得“采乐CAILE”商标,使用至今。而第1541897号“采乐”商标是美国强生公司2000年1月申请注册的商标。此前,该公司已就同一种商品于1992年2月注册了第627498号繁体的“采樂”商标。这说明商标局认为“采乐CAILE”、“采乐”及“采樂”是不同的商标,可以分别核准注册。另外,广东圣芳“采乐CAILE”指定使用的商品为第三类的香皂、洗发香波、浴液、洗面奶、牙膏、化妆品等,主要在商场、超市、专卖店等渠道销售;而强生公司“采乐”指定使用商品为第五类人用局部抗菌剂类医用试剂,因含有特殊的药物成分“酮康唑”,做定位是一种去屑药,销售渠道主要是药店和医院。可见,“采乐CAILE”不可能跨入医药流通领域取代“采乐”的地位,“采乐”也无需介入日化品市场激烈的竞争,两者本可以相安无事,但一场风波竟持续了10余年。
    这场战争没有胜利者
  
    从1998年开始,强生公司以商标注册在先为由,3次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申请,要求撤销广东圣芳的“采乐CAILE”注册商标。广东圣芳也曾以强生公司混淆产品宣传而造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对方诉至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两个“采乐”的商标专用权一直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这给双方都带来了不小的伤害。首先,强生公司减少了对“采乐”的宣传力度,也没有开拓出更广阔的市场;广东圣芳则因经销商的信心不足,导致产品销量减少,市场占有率下降。其次,所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一大批假冒采乐洗发水借机充斥市场,严重损害了“采乐”品牌的美誉度。同时,其它品牌的去屑洗发水借机赶上或者拉大与采乐的距离。一时间“采乐”品牌处在风雨飘摇中,十年之殇,期待结束。
    两个“采乐”可以共存
  
    200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为“采乐”商标纠纷案画上句号。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强生公司自身并未在中国市场使用过“采乐”商标,实际使用人西安杨森公司的采乐酮康唑洗剂作为药品只在医院、药店出售,与普通洗发水在产品性质、生产和销售渠道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此外,强生公司的“采樂”商品作为药品只在医院、药店出售,而广东圣芳的“采乐CAILE”洗发水不可能进入医药流通领域,消费者可以辨别。因此,广东圣芳在洗发水等日化用品上注册和使用争议商标,不足以误导公众,不足以损害强生公司在药品商标上的利益,两个商标在药品和日化品的各自相关市场中可以共存。强生公司虽然在药品类别上注册了“采乐”商标,但是其在洗发水等日化品市场并没有合法的在先利益,法律也不会为强生公司在药品上的商标预留化妆品市场。
  
    有关专家认为,广东圣芳“采乐CAILE”并非搭强生“采樂”的便车,其苦心经营“采乐CAILE”品牌10余载,投资数亿元。“采乐CAILE”洗发水和“采樂”去屑药都是好产品,有各自特点,也有特定的目标客户,都赢得了消费者的信赖。最先两者没有纠纷,都在各自领域销售,但后来确实发生了混淆,强生公司也在普通商场推广药剂。根本原因是强生公司向化妆品市场扩张,并不是化妆品向药品市场扩张。在利益面前,双赢如何代替双输?而强生公司和广东圣芳长达10多年的纠缠,更让人联想到强生公司在中国市场的布局:在婴儿洗护市场,强生公司大有作为后,就想进入成人洗护领域,收购大宝就足以说明强生公司的意图。“在中国市场,要培育一个品牌是相当不容易的,广东圣芳已经在这个领域投入很多,如果能直接拿走商标,那当然是在所不惜的。”专家分析说。
  
    目前,对广东圣芳而言,寒冷的冬天已经过去,如何快速地治疗“伤口”,找回自信,重塑辉煌?广东圣芳董事长谭兆槐表示,采乐洗发水在消费者中的口碑一直很好,在赢得“采乐”商标后,其商标受法律保护,很多代理商已经开始回归,“我们要重新大干一场,把‘采乐’品牌做大做强。”谭兆槐信心十足。
  
    后记:这场长达11年的跨世纪马拉松诉讼终于画上了句号,在日前举行的“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上,广东圣芳董事长谭兆槐发出了“感谢公平,感谢法律”的感慨。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李顺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近年来少有的案件,从裁定到撤销,从撤销到续展,时间跨度之长,反复性之多,最终上升到最高人民法院。这在中国商标权争议诉讼史上是少有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兵教授认为,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内企业和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会增多,外国企业有很强的知识产权意识,中国企业的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一定要增强,要树立“产权神圣”的意识,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此外,王兵教授还对广东圣芳的维权行为表示钦佩:“国内企业必须学会积极保护自身权益,这便是采乐这场马拉松诉讼的核心启示。”(记者 杨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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