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陕西省宝鸡市列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据悉,目前全国共有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35个,陕西省仅有西安和宝鸡入选。 
    宝鸡市自2007年6月被批准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以来,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两年内全市专利申请量达1683件,年均增长10.5%;专利授权量达881件,年均增长33.8%;新增7件中国驰名商标和71件陕西著名商标,全市商标注册总数达到3786件。凤县花椒通过国家地理标志认定,代表宝鸡地理标志实现零突破。两年来,全市优势工业企业共实施专利技术434项,取得经济效益160.8亿元,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提升城市竞争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创建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期限为两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示范创建市每年进行一次考评,考评达到示范城市标准方可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