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贞”商标注册成功 企业利润将回报给社会
〖2009-12-23 17:0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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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河北日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近日,以林秀贞名字注册的商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林秀贞”三个字又有了新的意义。 
    林秀贞是河北省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农民,她坚守“大爱无声”、“大善无形”的人生信条,数十年如一日,义务赡养了6位与她无任何血缘关系的孤寡老人,在自家创办的企业中安置了20名家庭困难的人员就业,帮助他们解决各种生活困难。林秀贞的事迹经各大媒体报道后,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2009年她还入选“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2006年9月,在河北省衡水市盛翔商标事务所的建议下,林秀贞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书》。2009年10月她的申请获得批准,12月14日,河北省桃城区科技局及衡水市盛翔商标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将商标注册证书正式递交给林秀贞本人。据工作人员介绍,“林秀贞”商标的注册成功,有效地保护了其本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了恶意抢注,这不仅是对公众人物自身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的体现。 
    林秀贞表示,她将把“林秀贞”商标产生的企业利润回报给社会。(记者 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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