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4”饮料类商标持有人:有实力的饮料企业可白给
〖2004-8-22 16:2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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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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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消息:
继6月份江苏省天平拍卖行运作"F4"饮料类商标拍卖后,近期又传来消息,该商标持有人席先生表示有实力的饮料企业可无偿使用此商标。
"F4"饮料类商标走上拍卖是吸取了"F4"服装类商标的一段教训。2001年11月偶像剧《流星花园》热播,"F4"家喻户晓。许多企业和个人从中看到商机。2001年底,福建某鞋业公司最早抢得先机,注册下"F4"服装类商标。此举使得宁波博洋集团旗下的唐狮服饰公司不得不放弃经营已有一年,并具有了一定知名度的"F4"休闲服品牌。
席先生希望在自己的知识产权得到保护的同时,能够挖掘出该商标的市场价值。据了解,现在已有4家以上的饮料厂商与拍卖行联系。席先生称与有发展潜力的饮料企业合作,他可以提供策划,不赢利不收费,如果是农夫山泉有意运作,甚至可以完全免费使用他的商标。农夫山泉对此还没有正式做出回应,但不少商标界人士认为这不排除是一种借机炒作行为,到底免费与否还要看最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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