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最大的一起制售假烟网络案件宣判

〖2009-12-15 16:5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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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开封日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缘起有
 


    记者昨日(14日)从河南省开封市烟草局获悉,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人民法院日前对开市最大的一起制售假烟网络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张某等8名被告分别被判处罚金、拘役和有期徒刑。其中,主犯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6万元,8名被告被判处罚金累计达到518万元。据记者了解,因制售假烟被判11年有期徒刑,在开封市属首例。 

  今年2月12日,尉氏县烟草专卖局在打击非法运输假冒卷烟专项行动中,依法查处了禹州市农民张某非法运输的假冒红旗渠卷烟700条,并从运输车辆里查获一本记录非法交易假冒商标卷烟的账本,账本显示非法交易时间长、人员多、地域广。

  市烟草局、市公安局对这一线索十分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研究案情,一致认为该案案情重大,定名为尉氏县“2·12”网络案件,并立即组成专案组深入追查。经过烟草、公安部门的连续奋战,已经查明,“2·12”制售假烟网络案件是一起涉及陕西、福建、河北、甘肃、北京、天津等10多个省、市,集原辅材料、假烟生产、包装、运输、销售为一体的“一条龙式”特大制售假烟网络案件,查证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公安机关先后锁定涉案人员34人,其中刑事拘留19人、逮捕12人。

  10月23日,尉氏县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张某等8人向尉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定检察机关对张某等8人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记者 朱朝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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