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龙盛”与上虞“龙盛”取名“撞车”
〖2009-12-5 8:3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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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天天商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4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台的(2009)商标异字第11638号裁定书,认定浙江名源龙盛建设有限公司(原嵊州市龙盛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注册的“龙盛LONGSHENG及图”商标异议理由不成立,予以核准注册。
    据了解,这是浙江嵊州市首起建筑业商标引来国家商标局裁定的事件。浙江名源龙盛建设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当时公司为了考虑今后的发展,打造水利建筑服务的品牌,才注册了“龙盛LONGSHENG及图”商标的第37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2005年5月14日经过初审后,在《商标公告》上进行公开发布。该商标的使用范围为第37类,规定服务项目分别为建筑、水下建筑、工厂建筑,砖石建筑、码头防浪堤建筑及室内装潢等。
    没想到此事引起了浙江省上虞“龙盛”的异议,该企业委托杭州浩瑞商标策划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异议。据了解,浙江省上虞“龙盛”是一家生产化工等产品的企业,也注册了相关的商标。而位于嵊州的浙江名源龙盛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为主业,集水电开发等多元产业为一体的企业。
    为了积极应对,被异议人委托绍兴市华晨商标事务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了答辩。
    4日,浙江名源龙盛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证实确实有商标异议的事情,而且该企业注册的商标在长达三年的异议期后,最终获得了已生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009)商标异字第11638号裁定书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龙盛LONGSHENG及图”的商标注册证。这位负责人表示,历时三年的异议期,让企业的每一位员工都感受到注册商标的来之不易。(记者 张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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