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春” 为何向外地加盟商说不

〖2009-11-30 9:17: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扬州晚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清杨
 


    共和春,江苏扬州最知名的老字号之一,也是在市场大潮冲击下依然生存下来的为数不多的扬州餐饮名店。不过,当其他老字号纷纷考虑发展加盟连锁的时候,“共和春”却对那些从上海、南京等地赶来寻求加盟的商人,一律谢绝,令人费解不已。

  记者深入调查后发现,“共和春”加盟难的深层次原因在于,该品牌“外租”多年,以致演化出了两个不同的模式,至今未能形成统一的技术标准、管理模式、人才储备、店堂风格。因此,“共和春”商标持有方称,尚不具备加盟条件,还需要培育一段时间。

  加盟商纷吃“闭门羹”

  上海商人刘先生觊觎“共和春”品牌多年,但由于该品牌一直“租借”给他人经营,只得作罢。最近,他听说“共和春”品牌将于2010年6月10日租赁到期,于是便来扬州打听加盟事宜,希望通过相关渠道与“共和春”的商标持有人——扬州共和春饮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谈判,取得该商标在上海市场的加盟经营权。然而,刘先生得到的答复却是,暂时还不能加盟。

  “我出生在扬州,从小就对共和春留有深刻的印象。那时候共和春还属于二饮服公司,是国有企业。移居上海后,便一直希望能把共和春带到上海来发展,因为在沪的扬州后裔数量庞大,淮扬风味小吃一定有广阔的市场。”刘先生说,最近几年,共和春在扬州市场连续开出了多家分店,客流量都非常可观,更加坚定了他加盟的想法,没想到却会碰壁。

  其实,像刘先生这样捧着资金要求加盟“共和春”的商人数量不少,很多都是来自上海、南京等一、二线城市。然而,好端端的商机,“共和春”为何要白白丢掉?

  一个名字两个模式

  始创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共和春”,以经营淮扬风味的小吃和菜肴而著称,其虾子饺面、锅贴等是招牌产品,因价廉味美而赢得了几代扬州人的赞誉。2004年3月,“共和春”的前商标持有者扬州第二饮服公司改制,许正银等职工成为该品牌的新持有人。

  “改制初期,起步艰难。所以与自然人陈华香合作,拿出了甘泉路79号的共和春酒家让他承包,并将‘共和春’品牌租借给他使用六年,至2010年6月10日终止。其间,陈华香以共和春字号注册了新的餐饮管理公司,共和春饮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拥有10的股份。此后,陈开始积极布点,在扬州市区开设多家共和春分号。如今出现了新老两个共和春的经营模式,加盟连锁变得有些困难。”一位内部知情人士分析说。

  一个低调一个高调

  目前,作为“共和春”商标持有人的共和春饮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扬州市区开出了三个分号,即西站分店、教场分店和四望亭分店。与陈华香经营的“共和春”相比,管理模式和产品设计存在着不小的差异。

  “我们不是没有考虑过加盟连锁的问题。但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无论是技术标准、基础人才储备等都还不够成熟。基于维护老字号品质的考虑,暂时不发展加盟连锁,必须对这个老字号再培育一段时间。”共和春饮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许贤俊直言,“别看共和春店里人头攒动,但为了保持价廉物美的特色,我们把利润率控制得特别低,所以必须靠客流量来支撑,否则必定亏损。因此,我们每走一步都格外慎重,每一个布点都是论证再三。”

  尽管共和春饮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低调,但六必居餐饮管理连锁有限公司却显得颇为高调,一度在自己的网页上公开打出了“共和春加盟简章”。记者看到,加盟“共和春”的投资额度在100万至102万元,且每月向加盟商收取销售额7的提成作为管理费。当记者致电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刘杭进时,他表示,这一加盟帖子已从网页上拿掉,但可以参照其条件加盟“六必居”。

  一些熟悉“共和春”的老商贸界人士很有感触:“老字号发展初期确实需要借助民间资本的力量,但不能过分依赖对方,必须在经营中占居绝对的主导权。同时,在合作过程中,要把对方的经验转为自己的财富。”(记者 马进)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