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注册商标三分之二处在无主状态

〖2004-8-15 17:5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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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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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本网与山东白兔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济南市本地企业十年前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做了一次详细的调查,结果令人吃惊:其中2/3的商标已经处于无主状态。这表明,济南众多企业在注册商标这种无形资产的利用与维护方面还差强人意。

    本网与白兔公司对济南本地企业1990年、1991年及1994年8月1日至1995年8月1日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做了一次详细的调查,发现不少企业曾经倍受欢迎的注册商标或处于闲置状态或因到期未进行续展而荒废。1990年,济南共有211家企业注册了商标,但办理了到期续展手续仍在使用的商标只占总数的1/4;1991年济南共注册了173件商标,但经过续展,能够继续拥有商标专用权的只占总数的1/4;而1994年8月1日至1995年8月1日有近400余家企业注册了450余件商标,目前仍在使用并拥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仅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则不知去向。尽管近年来济南企业商标注册总量在不断上升,但商标利用率与存活率的下降幅度之大令人震惊。

    近年来,国内一些经济发达城市的企业和个人有意通过商标转让来收购闲置注册商标,或使商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迅速发挥作用或伺机转卖牟利。山东白兔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芳表示,为使部分企业的闲置商标发挥余热,他们正免费为一些使用期满的商标做续展,并无偿为企业提供闲置商标转让服务,以免造成无形资产的浪费。

    按照目前我国的商标审核程序,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拿到核准注册证书要经过约18个月左右的时间,且存在最终不被核准注册的风险(目前我国商标申请的核准率约为65%左右)。而转让注册商标的办理时间仅需半年,且基本不存在不被核准的风险。鉴于每件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为十年,《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7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未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经核准注销的注册商标,其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白兔公司的资深代理人解释说,现在很多精明的商家更倾向于通过转让这种方式来获得一件注册商标,就是因为可以获得更大的商标名称选择空间且取得商标注册证时间短、风险小。目前,济南大量注册商标都因企业的注销或未及时办理续展手续而失效,就是因为企业的商标意识较差,而使颇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化为乌有。

    在调查中我们也惊喜地发现,济南三株药业集团目前拥有400多件注册商标,几乎涵盖了45个商标注册大类,除了少数较为知名的商标仍在使用外,多半商标处于闲置状态。这些注册商标中不乏“555”、“黄帝”、“龙脉”等潜在价值较高的商标。在采纳了山东白兔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建议后,三株集团已决定将这些无形资产通过转让与许可他人使用等形式经营运作起来。此举既能使注册商标继续为企业赢利又能使商标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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